各党总支(支部)、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 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经2019年6月14日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传达贯彻执行。
中共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9年6月14日
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适应学校发展,提高学校竞争力,提升办学内涵及整体办学水平,扎实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与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政法[2017]4号)、《中共阜阳市委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颍淮英才计划”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若干意见》(阜发[2018]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立足现实、着眼发展、突出重点、公开公平、择优引进的原则。
第三条 对拟引进的人员,必须坚持标准、深入考察、严格考核、确保质量。
第二章 引进类别和条件
第四条 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术造诣深,作风正派,富有合作精神,身心健康。
第五条 引进人才的类别和条件
一类:省级特聘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和其他特殊人才等;
二类:具有教授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有较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科研成果;
三类: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有较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四类:具有高校系列副教授或非高校系列正高级职称,并在相应层次岗位上聘任满5年者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有较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五类:经学校研究认定的其他紧缺专业人才,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并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内有较高知名度,有较强教科研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第三章 引进待遇
第六条 全职引进并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平台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享受在职教职工同等保险、福利等待遇;此外,根据不同类别享受以下待遇(均为税前金额):
人才类别
安家费(万元)
科研启动费(万元)
岗位补贴
(合同期内)
其他
文
理
工
一类
一事一议
二类
紧缺专业
100
8
10
20
每月享受专项津贴4000元
一般专业
80
6
8
16
每月享受专项津贴3000元
三类
紧缺专业
80
6
8
16
每月享受专项津贴3000元
一般专业
60
6
8
16
每月享受专项津贴2000元
四类
紧缺专业
40
6
8
16
每月享受专项津贴2000元
一般专业
20
5
6
12
每月享受专项津贴1000元
五类
按上级有关人才政策兑现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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